一、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A.Jacob Odgaard  沈中伟
 副组长:崔叙
 成员:支锦亦、杨青娟、刘春尧、张樱子
 二、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一杰
 副组长:周斯翔
 成员:舒兴川、项立新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工业设计与工程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建筑学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方可参加复试。
 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仅针对已经按照我校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学生,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
 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 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内容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面试:以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质为中心,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体针对考生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科研成果、创新能力、思想品德、人文素养、特殊才能等方面进行考察。包括以往研究与实践经历及自我陈述、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考查、综合素质测试等几个主要环节。
 (2)外语能力测试:含外语口语和听力。
  
 3.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 复试程序:
 包括考生以往研究与实践经历及自我陈述(准备10分钟汇报PPT)、专业知识提问及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外语能力测试。
 (2) 复试时间:
 建筑学专业:2019年5月20日9:00开始;
 工业设计与工程专业:2019年5月15日10:00开始。
  (3) 复试地点:
 报到时通知
 备注:
  请将相关学术成果原件(论文、专著、设计、获奖证明等)带至复试现场,自带笔记本电脑。
  
 3. 报到时间
 建筑学专业:2019年5月17日10:00;
 工业设计与工程专业:2019年5月14日10:00。
 凡符合建筑与设计学院复试要求的考生请安上的时间安排到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8号楼建筑馆X8224处报到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本人写上考生编号、姓名和日期);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5)政审表(见附件);
 (6)照片2张(近期免冠近照);
 (7)体检表
 (8)复试费用缴费凭据。
  
 以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或有弄虚作假现象者,自动取消复试资格。
 四、拟录取
 1. 拟录取原则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工业设计与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分别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拟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100分)=专业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口语听力成绩(100分)*20%
 (2)拟录取总成绩按统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分别计算:
 统考考生拟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100分)*50%
 硕博连读考生以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3)专业面试成绩包括: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五、其他
 1.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及体检相关安排见附件《关于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及体检缴费的通知》
 2.复试名单采用网上通知的形式,请在复试名单中的考生速与我们联系确认;放弃复试的考生请尽快与我们联系。
 3.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28-66367450,鄂老师、梁老师。
 4.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公地址:西南交大犀浦校区X8224办公室。
 5.学院设立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仅受理违纪违规举报)
 举报电话:028-66367547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纪委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邮政编码:611756
  
  
 建筑与设计学院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