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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1 日期:2025/06/13 作者: 编辑:王振世

海燕论坛 全体本、研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通过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的2023年毕业生,本次申请第二次在职在岗核查。

2.中央审核通过的2024年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毕业生,本次申请第一次在职在岗核查。

3.申请复核的2024年毕业生,中央审核通过后及时申请第一次在职在岗核查。

二、申请方式

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jcjy.xszz.edu.cn/进行申请。

三、截止时间

1.学生申请: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需要在2025630日之前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1

2.学院审核:各学院基层就业资助工作专项老师需在77日前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学院审核工作。

四、填报和审核要求

(一)填报要求

1.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4.离岗学生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在职在岗确认板块仅限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3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二)审核要求

1.学院基层就业资助专项工作老师应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系统不漏一人。

2.对于在原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学院应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详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学院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逐一告知其需要在基层就业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每位满足条件的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知悉此政策,不漏一人。

(二)学生在线申请时需同时维护银行卡信息并且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短信通知。

六、联系方式

1.2025建筑学院基层就业资助工作老师联系方式

王振世老师 028-66367796

2.海燕论坛 基层就业代偿QQ群:692373686(备注本/+年级+姓名通过申请)

3.学校老师联系方式:

本科生联系周老师,联系电话028-66367044

研究生联系柏老师,联系电话028-66366858

(附学校官网通知链接://xg.haiyanforum.com/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if02db4b-2e5j-e1jc-ah2g-2ad43fe3iai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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